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3〕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申报的绩效目标和方案,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教学单位填写附件 1、附件2,于04月25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
联系人:王 玉
联系电话:0371-62499607
联系地址:郑州经贸学院3号行政楼一楼3112房间
附件:1.2022年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表
教务处
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