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日期:2021-09-30 浏览量: 录入:校长办公室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从即日起开始启动202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凡列入学校项目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2.2019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必须申报,如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3.因主持人调离的,需办理主持人变更手续,无故不办理手续并已到期的项目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结题申请书;

2、立项文件、立项申请书、立项任务书;

3、总结报告(最少5000字);

4、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教材,应用情况说明等;

5、结项成果必须是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

6、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结题申请书单独装订,其他材料另装订成册。各部门需填写汇总表,上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

三、各纸质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宗老师处,电子文档以OA形式报送。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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