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技处 日期:2019-03-26 浏览量: 录入:院长办公室

各部门、各单位:

一、根据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清明”节放假一天,时间为4月5日,与周六(4月6日)、周日(4月7日)连休,共3天。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干部正常值班。

三、后勤、保卫部门做好清明节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总监控室照常值班)。

四、有关部门和各系应做好师生假期安全教育,注意出行安全,用电、防火等安全防范,特别注重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教务科技处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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